公司总部月、周会规定
为了推动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展开,现将总部月度会议、周会议的有关要求规定如下:
一、 月度会议
每月第一周周一下午16:30分,由公司领导和各部门正、副经理参加,正、副经理出差时,指派一名员工参加。会议主要内容:
1、 各部门汇报上月工作计划完成情况、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;
2、 本月工作的重点、方向、需要协调的问题。
二、 周会议
每周二下午16:30分,由公司领导、各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员工参加。会议主要内容:
1、 各部门汇报上一周工作完成情况,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方向;
2、 下一周本部门的工作重点、需要协调的问题。
三、 会议的其它要求:
1、 月度会议,由企业管理部负责召集工作及有关准备工作,会议由公司领导主持,公司领导不在时,由施工管理部主持,施工管理部领导不在时,则由企管部主持;
2、 周会议由每个部门负责主持一月,顺序为企业管理部、施工管理部、经营部、预决算部、设备材料部、财务部、质量安全部、信息管理部。
其中,当某部门主持会议期间,由于出差等原因,本部门无法承担主持会议工作时,由企业管理部安排下一轮主持;
3、 主持会议的部门,应在会议召开前15分钟落实好会议的相关事宜,若有特殊情况,应与相关领导协商是否调整会期,并及时通知各部门。
4、 部门主持会议时,可由部门负责人指定本部门员工主持;
5、 会议由企业管理部负责记录,并编制会议纪要,及时在OA上发布。
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公司总部
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一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