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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总部月、周会规定

2010/5/11 0:00:00 9354 browses

公司总部月、周会规定


  


   为了推动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展开,现将总部月度会议、周会议的有关要求规定如下:


一、     月度会议


每月第一周周一下午1630分,由公司领导和各部门正、副经理参加,正、副经理出差时,指派一名员工参加。会议主要内容:


1、          各部门汇报上月工作计划完成情况、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;


2、          本月工作的重点、方向、需要协调的问题。


二、     周会议


每周二下午1630分,由公司领导、各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员工参加。会议主要内容:


1、          各部门汇报上一周工作完成情况,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方向;


2、          下一周本部门的工作重点、需要协调的问题。


三、     会议的其它要求:


1  月度会议,由企业管理部负责召集工作及有关准备工作,会议由公司领导主持,公司领导不在时,由施工管理部主持,施工管理部领导不在时,则由企管部主持;


2  周会议由每个部门负责主持一月,顺序为企业管理部、施工管理部、经营部、预决算部、设备材料部、财务部、质量安全部、信息管理部。


其中,当某部门主持会议期间,由于出差等原因,本部门无法承担主持会议工作时,由企业管理部安排下一轮主持;


3  主持会议的部门,应在会议召开前15分钟落实好会议的相关事宜,若有特殊情况,应与相关领导协商是否调整会期,并及时通知各部门。


4  部门主持会议时,可由部门负责人指定本部门员工主持;


5  会议由企业管理部负责记录,并编制会议纪要,及时在OA上发布。


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公司总部


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一日